*此次疫情的临床特点
一、临床表现: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
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一周后恢复。
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二、实验室检查
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出现肝酶、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
严重者D-二聚体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
三、胸部影像学
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病例定义
一、疑似病例(同时符合以下2条)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者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发热、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二、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痰液、咽拭子、下呼吸道分泌物等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重症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
1、呼吸频率增快(≥30次/分),呼吸困难,口唇紫绀;或者吸入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5%,或氧合指数≤mmHg。
2、影像学提示多叶病变或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
3、快速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估≥2分
4、CURB-65评分≥1分
5、合并气胸
6、需住院治疗的其他临床情况
四、危重症病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呼吸衰竭
2、脓毒症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治疗
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治疗场所
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二、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2、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组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必要时行动脉血气分析,复查胸部影像学。
3、根据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等。
4、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万U,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次2粒,2次/日。
5、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加强细菌学监测,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
6、其他: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d。
7、中医药治疗:根据症候辩证施治。
三、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治疗
1.治疗原则: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2.呼吸支持:无创机械通气2小时,病情无改善,或患者不能耐受无创通气、气道分泌物增多、剧烈咳嗽,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及时过渡到有创机械通气。3、有创机械通气采取小潮气量“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降低呼吸机相关肺损伤。4必要时采取俯卧位通气、肺复张或体外膜氧合(ECMO)等。
四、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五、病例的发现与报告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区(县)有关专家会诊,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及时采集标本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送至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2.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六、转运原则运送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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