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专科门诊的通知
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工作,为不适宜接种的群众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现在原医院专科门诊基础上,医院、医院开设了两个专科门诊。请不适宜接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病历、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一、办理时间:8:30-11:00;14:30-17:00。二、办理地点:1.医院门诊大楼一楼西南侧原康复理疗科
办公2.医院门诊楼对面(慢病服务中心)
办公3.医院体检中心一楼(5号门)
办公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8月23日
来源/健康兴安盟一审/金磊二审/董立平三审/张春玲美编/翟永红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兴安日报》官方转载请注明:http://www.cbpxw.com/hbzz/12751.html